历史地理知识|伤残等级评定在哪里做,个人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伤残鉴定该到哪里去做?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评定: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①《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②身份证原件;③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X光、CT等检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 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确定残废等级 。 (在该标准颁布前, 暂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执行 。 ) 
3、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 须携带下列资料:(1)社保部门出具的鉴定《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包括反映残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张、1寸证件相5张;(4)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证;(5)重要的仪检报告单(如:MRI、CT、ECT)等医疗资料 。 非参保职工申请鉴定时还须携带单位的工伤证明(或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
拓展资料:

工伤伤残等级: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 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 。
工伤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 。 最重为第一级, 最轻为第十级 。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 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 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 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 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 最多晋升一级 。

参考资料:
在哪里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工伤职工初次伤残鉴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再次鉴定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机构,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 不能协商一致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 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 。
在哪里做伤残鉴定【历史地理知识|伤残等级评定在哪里做,个人伤残鉴定在哪里做】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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